教育过程的主体:特点和特点

高校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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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过程的主体:特点和特点
教育过程的主体:特点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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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社会与民主有关的变化是积极改革教育制度的结果。根据通识教育现代化战略,这些努力的主要目的是创造条件,充分确保所接受教育的人文性、高质量、系统对支持和发展每个学生个性的关注、机会因为他的自我实现和自我决定。在本文中,我们将特别考虑教学活动和教育过程的主题。

作为哲学和心理科学范畴的学科

教育过程主体的活动
教育过程主体的活动

今天,范畴是哲学的核心范畴之一,尤其是在本体论方面(笛卡尔、亚里士多德、黑格尔、康德)。应该指出的是,它在现代心理科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K. A. Abulkhanova-Slavskaya,S. L. Rubinshtein,A. V. Brushlinsky)。分析教育过程的主题,包括它的两种相互关联的形式--教育和教学--是具体教学和一般哲学任务的主流。在 S. L. 的教义中定义的主观特征中。鲁宾斯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主题的类别与对象的类别有某种联系。正因为如此,鲁宾斯坦抓住了两个相互关联的方面:

1)。作为一个客观现实,一个人类意识的对象。

2)。人作为主体,是认知者,发现存在,实现自我意识。

  • 社会主体能够存在,既可以在特定个体的存在中也可以在活动中实现。
  • 每个主题都可以通过它与另一个主题的关系来定义。

F。皮亚杰认为活动是教育过程主体的主要特征之一,任何种类的活动等等。根据 J. Piaget 的教导,主体是与环境持续互动的。从出生起,他就以设备的功能活动为特征,因此他能够构建影响他的环境。值得注意的是,活动表现在行动中,包括包括各种变换、对象变换(组合、移动、删除等),以及某些结构的形成。 J. Piaget 强调了教育心理学最重要的理念,即在教育过程的主体(孩子、父母或老师)与其对象之间,无论如何,在先前接触的背景下都会发生互动,并且,因此,先前的主观反应。换言之,广义上的活动或单独行动的主体是一种再创造、主动和转化的原则。不管怎样,他是一个实干家。

教育过程主体的一般特征

儿童是教育过程的主体
儿童是教育过程的主体

在一般性质的主要主观特征中,重要的是要注意以下几点:

  • 主语以某种方式预设了宾语。
  • 教育过程的主题被赋予了特定的、个体化的实施形式。必须补充的是,集体主体可以在每个人身上表现出来,反之亦然。
  • 主题是一个社会范畴,其影响的形式(方法、方法、工具)(实践的或认知的)。
  • 活动,以有意识的方式进行调节,总是被认为是主观的,教育过程的主题的形成和随后的发展发生在其中。
  • 在个人活动的主题下,有必要了解一个人明知故犯。
  • 主观性是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系统决定的。这是关于活动,偏爱。
  • 在主体性下应该理解活动、存在、自我意识和沟通的完整性。
  • 主观性不过是一个出现又消失的动态开始。如果教育过程的主体不采取行动,它就不可能存在。
  • 在主观性下,最好了解心灵的范畴。

添加I. A.很重要冬天在一个人的主观特征的数量上还包括他作为一个人的特征作为教育过程的主体(例如,一个孩子在性格特征、行为上会以某种方式与其他孩子不同)。根据 E. A. Klimov,它包括动机、方向;对活动、自己和周围世界的态度;自我调节,表现在以下品质:沉着、耐心、组织、创造力、自律、个性的智力特征以及情绪化。

一般功能评论

教育过程的教学活动科目
教育过程的教学活动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前一章提到的教育过程的主体(父母、孩子、老师)的所有特征,都是以简化或完整的形式存在于他身上的。在描述教育活动的主体时,首先有必要考虑到作为公共主体(教育协会或学徒制),当它们结合在一起时,它们就成为教育过程中的一个复杂主题。有必要知道“调节”社会价值观的总主题存在于每个教育系统,行政结构,教职员工,学生社区(例如,在学院,我们将谈论校长办公室,部门,院长办公室,研究小组)。教育过程中的主体活动具有复杂的意义,由计划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和规范。

需要注意的是,包含在复杂学科中的每一个具体学科绝对都被赋予了自己的、协调的、统一的目标。它们通常以特定结果的形式呈现,但是,功能和角色之间存在区别,这就是为什么教育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多态活动。作为一项活动的教育过程的总体目标是保存和进一步发展由文明、特定社区和民族积累的社会、社会经验。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它们是相互指向的。我们正在谈论转移和接收,这种经验的发展组织,以及随后的同化。我们正在谈论一个复杂的理想和教育过程的主要主题,其有效性主要取决于双方对普遍性质的具有文明意义的重要目标的认识。

教育过程科目的具体特点

教育过程主体的一个具体特征是他们的动机领域,它包括两个方面。因此,对教育过程的科目进行教学支持是为了实现一个总体目标:“为了学生,只有在那之后--为了他们自己。”教育活动的主体与所命名的方案相反:“为了自己,为了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作为一个并不总是被解释和遥远的观点。根据 A. N.列昂蒂耶夫 - 动机。值得注意的是,正是他描绘了以教师和学生为代表的全纳教育过程的复杂理想主体的行为。可以说,“被理解的”动机是在教育过程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然而,它们并不总是完全被学生完全意识到,也被老师完全意识到。

教育过程的主题

教育过程的主体
教育过程的主体

教育过程的主体作为一个复杂主体的活动,即它所指向的,是社会意识的价值观,一个活动方法的系统,知识的传递由教师与学生的具体发展方法相结合。如果掌握的方法与教师提供的行动方法相吻合,那么复杂的活动就能够使两者都满意派对。如果此时有出入,则违反了主题整体的普遍性。

按照S. L.的教诲Rubinshtein,活动主题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既在其中形成又在其中发展。这一规定不仅涉及学生的发展(社会普遍认为),还涉及教师自身的提高,以及他的自我发展。值得注意的是,教育过程的特殊性在于这两种现象的相互实现和互补。即学生的发展涉及教师不断的自我发展,这是学生发展的条件。重要的是要知道教育过程中理想的复杂学科是由 P. F.卡普捷列夫作为一个教育领域,一个发展和教学领域。全纳教育过程的主体注定要自我发展,内在力量是源泉,也是每个人发展成长的动力。

关系系统中主体的形成

教育过程主体的特殊性,也体现了主体在人际交往体系中的形成和进一步发展等重要特征。任何类型的教学系统中的教育过程都是由不同的人或他们的团队来代表的(今天有教学、教学、课堂和其他类型的团队)。这就是为什么与集体主体相关的问题,即教育过程中主体的相互作用,在目前,它是一个独立的环节,一个工业和教育问题,一个学生(Ya. L. Kolominsky)和一个教师团队之间的关系问题。这是社会社区的一个特例(A. I. Dontsov、A. V. Petrovsky、E. N. Emelyanov 等等)。

只是现在,在充分考虑了教育过程的概念、一般和具体特征,以及学科之间的关系问题之后,最好直接进入学科和它们的描述。

教育过程的对象:学生

发展教育过程的科目
发展教育过程的科目

教育法第4章和第5章规定了教育过程的以下科目构成:

  • 学生(学生、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代表人
  • 实施教育活动的结构的科学和教学、教学、管理和其他员工。

需要注意的是,习惯上指的是教育机构的学生(取决于教育项目类型的发展):学生、学生;学生(学员);研究生;辅料;居民;实习助理;听众; externs.

学生应该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授予某些权利:选择开展教育活动的组织以及教育形式;根据个人课程进行培训,包括加速学习;在所掌握的教育计划的框架内,为学生提供学习条件,同时考虑到他的心理生理发展特征,当然还有健康状况;参与创建自己的职业教育内容(需要补充的是,该权利可能会受到合同中关于定向培训的条款的限制)。

Students one way or another are given the right associated with the choice of optional (in other words, optional for a particular level of education, speci alty, profession or preparatory direction) and elective (in other words, elected without fail) 实施教育活动的机构(在接受主要普通教育后)提供的清单中的学习过程、课程、模块(学科)的科目。此外,任何学生都有权根据所掌握的教育计划掌握学科、学科(模块)、课程、其他学科、学科(模块)、在实施组织的组织中教授的课程教育活动,按照她的顺序,以及在其他从事教育活动的机构、学术科目、学科(模块)、课程中教授的活动;掌握几个重点专业同时开展教育项目。应该补充的是,我们正在讨论的程序应该由执行教育活动的结构按照其命名的顺序读出。

教师作为教育过程的主体

教育过程科目的管理
教育过程科目的管理

你应该知道,教育过程中科目的心理和教学支持是由教师进行的。 《教育法》第 5 章规定了从事教育活动的机构的管理人员、教师和其他雇员的法律地位,以及教师的权利和自由,为其实施提供保障。

社会,教师工作的声望 - 所有这一切都体现在该国现行的立法层面。应该指出的是,教师被赋予了许多权利。从这里形成了他们活动的相应原则:

  • 教学自由
  • 专业工作不受外界干扰。
  • 表达自己的观点
  • 自由选择和进一步应用教育培训的方法、形式和手段,基于教学水平。
  • 在一般类型的持续教育计划、单独的培训课程、科目、模块(学科)的框架内开发并随后应用作者的教育和培训方法和计划的权利;创造性的权利。

需要牢记的是,在教师的工作时间内,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包括教育、教学(教育)工作;与学生单独上课;创造性、科学性,当然还有研究活动;由官方(劳动)职责和(或)个人计划规定的教师的其他工作。还建议在此处包括方法、组织、准备、诊断活动;监测工作;与学生一起举办的体育和娱乐、教育、创意、体育和其他活动的计划提供的课程。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为主体

管理教育过程中的科目--我们谈论的是学生--今天非常尖锐。不仅教师,而且未成年人的父母或法定代表人也参与其决定、实施相关活动和措施。值得注意的是,《教育法》第 44-45 条规定了他们的义务、权利和责任。因此,父母或法定代表人承诺不仅要为道德、身体和孩子的智力发育和人格成长,充分保证他们接受通识教育的同时,也不断落实对学生权益的充分保障。

结论

教育过程的主题
教育过程的主题

所以,我们考虑了教育过程中学科的一般特征和具体特征、类别的构成、教育过程中学科的互动和发展问题。综上所述,需要注意的是,在现代教育机构中,除了教师和科学家外,还有行政、经济、工程、教育、辅助、生产、医疗等工作人员履行辅助计划的职能。他们的法律地位通过《教育法》第 52 条得到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教育过程学科的校长职位的候选人必须完全符合专业资格参考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市或州教育机构主任职位的候选人必须经过强制性认证。联邦州州长职位的候选人。教育机构与国家协调。俄罗斯联邦总统授权的联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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